忻教党字〔2014〕1号
关于报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有关材料的通知
市直各学校党支部:
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,畅通信息渠道,规范文件、简报和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,现就忻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(一)前期准备环节
1.各学校的活动领导机构要报市教育局指派指导小组,同时要报送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2.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上主要领导的讲话报指派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组长审签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备案留存。
3.召开动员大会的书面请示报指派指导小组组长审批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(二)学习教育,听取意见环节
1.学习教育计划报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审定。
2.学习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统计表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(见附件1)
3.征求意见计划报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审定。
4.征求意见计划及干部群众意见统计表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(见附件2)
(三)查摆问题,开展批评环节
1.各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指导小组审核。
2.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,经审核同意后,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。
3.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,报指导小组审批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(四)整改落实,建章立制环节
1.整改方案报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审定。
2.专项整治情况报告,报指导小组和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3.制度规定报送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(五)活动总结,民主评议环节
1.活动总结报指导小组审核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2.召开总结大会的书面请示报指导小组审批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(六)活动简报
各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简报要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(七)其他
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;推动活动的好做法、好经验;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;基层和干部群众对活动的意见建议;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;活动中发现和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;其他有关重要情况等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二、报送要求
1.报送材料要坚持良好文风。要真实可靠,用事实和数据说话;要简洁务实,写短文说实话;要讲求实效,及时迅速。
2.凡经指导小组审核的材料,均要有审核意见和组长签字;所有报送材料都要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3.局领导的联系点,由各联系点活动办公室向局领导提供相关材料。
三、报送方式
1.涉密材料:由各学校活动办公室专人专管专送。
2.非涉密材料:可以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文档或普通传真形式报送。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报送。
传真:****
请市直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名活动联络员,并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信息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于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(见附件3)
中共忻州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
附件1:
忻州市直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学习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统计表
填表单位(盖章): 2014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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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情况 |
落实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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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的主要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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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形式 |
中心组学习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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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领导讲党课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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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讲座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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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体会交流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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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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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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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看影视戏曲教育片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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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学习形式(请注明具体形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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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时间 |
市级党员干部平均学习时间(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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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处级党员干部平均学习时间(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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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平均学习时间(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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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效果检验 |
参加知识测试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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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征文演讲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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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检验方式(请注明具体形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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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计划情况为活动启动时的初步方案;
2.落实情况为学习教育阶段完成情况汇总;
3.上报时间为
月 日
党委(总支、支部)书记签字
附件2:
忻州市直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征求意见计划及干部群众意见统计表
填表单位(盖章): 2014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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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情况 |
落实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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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的范围 |
班子人员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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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干部职工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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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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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人员(请注明具体身份和人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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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的方式 |
召开座谈会(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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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行个别谈话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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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放问卷调查(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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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意见箱(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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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通专线电话(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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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网上邮箱(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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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方式(请注明具体方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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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 |
形式主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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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僚主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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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乐主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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奢靡之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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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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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计划情况为活动启动时的初步方案;
2.落实情况为征求意见阶段完成情况汇总;
3.上报时间为
月 日
党委(总支、支部)书记签字
附件3:
忻州市直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联
络 员 信 息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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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姓名 |
职务 |
固定电话 |
手机 |
电子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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