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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

2014年03月12日 10:10:43 访问量:2388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忻教党字〔20141

 

 

关于报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
有关材料的通知

 

市直各学校党支部:

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,畅通信息渠道,规范文件、简报和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,现就忻州市直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内容

(一)前期准备环节

1.各学校的活动领导机构要报市教育局指派指导小组,同时要报送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
2.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上主要领导的讲话报指派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组长审签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备案留存。

3.召开动员大会的书面请示报指派指导小组组长审批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
(二)学习教育,听取意见环节

1.学习教育计划报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审定。

2.学习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统计表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(见附件1

3.征求意见计划报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审定。

4.征求意见计划及干部群众意见统计表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(见附件2

(三)查摆问题,开展批评环节

1.各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指导小组审核。

2.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,经审核同意后,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。

3.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,报指导小组审批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
(四)整改落实,建章立制环节

1.整改方案报指导小组,由指导小组审定。

2.专项整治情况报告,报指导小组和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
3.制度规定报送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
(五)活动总结,民主评议环节

1.活动总结报指导小组审核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
2.召开总结大会的书面请示报指导小组审批,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
(六)活动简报

各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简报要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
(七)其他

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;推动活动的好做法、好经验;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;基层和干部群众对活动的意见建议;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;活动中发现和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;其他有关重要情况等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

二、报送要求

1.报送材料要坚持良好文风。要真实可靠,用事实和数据说话;要简洁务实,写短文说实话;要讲求实效,及时迅速。

2.凡经指导小组审核的材料,均要有审核意见和组长签字;所有报送材料都要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留存。

3.局领导的联系点,由各联系点活动办公室向局领导提供相关材料。

三、报送方式

1.涉密材料:由各学校活动办公室专人专管专送。

2.非涉密材料:可以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文档或普通传真形式报送。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报送。

邮箱:xzsj****@163.com

传真:****

请市直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名活动联络员,并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信息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于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。(见附件3

 

 

中共忻州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

2014312

附件1

忻州市直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
学习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统计表

 

填表单位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     

 

计划情况

落实情况

学习的主要内容

 

 

学习形式

中心组学习(次)

 

 

主要领导讲党课(次)

 

 

专题讲座(次)

 

 

学习体会交流(次)

 

 

到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(次)

 

 

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(次)

 

 

观看影视戏曲教育片(次)

 

 

其他学习形式(请注明具体形式)

 

 

学习时间

市级党员干部平均学习时间(天)

 

 

县处级党员干部平均学习时间(天)

 

 

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平均学习时间(天)

 

 

学习效果检验

参加知识测试(人)

 

 

参加征文演讲(人)

 

 

其他检验方式(请注明具体形式)

 

 

注:1.计划情况为活动启动时的初步方案;

2.落实情况为学习教育阶段完成情况汇总;

3.上报时间为       

党委(总支、支部)书记签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2

忻州市直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
征求意见计划及干部群众意见统计表

 

填表单位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     

 

计划情况

落实情况

征求意见的范围

班子人员(人)

 

 

机关干部职工(人)

 

 

服务对象(人)

 

 

其他人员(请注明具体身份和人数)

 

 

征求意见的方式

召开座谈会(次)

 

 

进行个别谈话(人)

 

 

发放问卷调查(份)

 

 

配置意见箱(个)

 

 

开通专线电话(部)

 

 

设立网上邮箱(个)

 

 

其他方式(请注明具体方式)

 

 

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

形式主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

 

 

官僚主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

 

 

享乐主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

 

 

奢靡之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

 

 

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(条)

 

 

注:1.计划情况为活动启动时的初步方案;

2.落实情况为征求意见阶段完成情况汇总;

3.上报时间为       

 

党委(总支、支部)书记签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3

忻州市直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
联 络 员 信 息 表

 

单位

姓名

职务

固定电话

手机

电子信箱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编辑:李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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