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校园安全 > 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规定

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规定

2010年03月15日 23:48:50 来源:忻州第六中学寄宿部 访问量:2046
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、生活的重要场所,其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健康。为维护广大学生在宿舍内正常的生活秩序,保障自身和公共财物的安全,人人树立安全意识,对学生宿舍防火、防盗规定如下:
1、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,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,贵重物品锁好。室内无人要关窗、锁门,夜间睡觉时要关窗、锁门。
2、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,不准乱窜宿舍过夜。
3、不准乱接电线,不准使用电炉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设施,不准点蜡烛。
4、严禁在楼道内、室内、阳台等处燃放烟火爆竹,不准焚烧纸张、杂物;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。
5、宿舍人员要经常对室内照明灯具、电源线路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总务处维修。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拉电线、乱装电器设备。
6、不准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。
7、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,发生刑事、盗窃案件,立即向保卫人员、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报告。
8、一旦发生火情速拨火警电话119。
编辑:齐天宇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
联系地址:忻州市健康西路 0350-3399291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