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、生活的重要场所,其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健康。为维护广大学生在宿舍内正常的生活秩序,保障自身和公共财物的安全,人人树立安全意识,对学生宿舍防火、防盗规定如下:
1、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,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,贵重物品锁好。室内无人要关窗、锁门,夜间睡觉时要关窗、锁门。
2、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,不准乱窜宿舍过夜。
3、不准乱接电线,不准使用电炉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设施,不准点蜡烛。
4、严禁在楼道内、室内、阳台等处燃放烟火爆竹,不准焚烧纸张、杂物;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。
5、宿舍人员要经常对室内照明灯具、电源线路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总务处维修。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拉电线、乱装电器设备。
6、不准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。
7、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,发生刑事、盗窃案件,立即向保卫人员、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报告。
8、一旦发生火情速拨火警电话11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