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凡家庭重视、本人志愿、勤奋好学,且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小学毕业生,不分城乡、地域(户籍),均可在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名,申请就读。
2.家长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,为小孩缴纳学费,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,并按摸底成绩平衡编班,安排就读。学生入读一月内,学校配合当地教育部门,完成对该生的学籍申报及注册管理。
3. 学校原则上将班容量控制在60人以内。对特殊原因中途申请转入的学生,家长须与学校签订《试读协议》。试读期满适合就读方可正式办理入读,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转学证、学籍卡等相关手续。
4. 因不适合继续就读,中途提出转、退学的学生,由学生和家长共同申请,班主任签字、教务处登记,并报经学校同意后,可办理转出手续。
5. 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。但因病、因伤需长期治疗、休养的学生,由监护人出面,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建议及治疗证明,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,病愈(伤好)后,视情况重新安排就读。
6. 学生请假三日以上,须报经教务处登记、批准。如出现无故旷课、逃学、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现象,对学校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且形成安全隐患者,经教育无效,学校退清其所剩时间学费,由家长为该生办理转出手续,回原服务地就读。
7. 三年学业期满,学校发给初中段义务教育证书,输送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。
忻州市北方中学
2010年3月